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在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构建农村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帮扶体系。在动态监测方面,推广“线下靠支部、线上靠比对、面上靠宣传、点上靠研判”工作模式,启用“一键报贫”自主申报系统,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帮扶范围,实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持续深化,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保持总体稳定,稳步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支持脱贫地区农户发展庭院经济。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和“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扩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规模,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等领域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务工,确保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稳定在95万人以上。同时,用好农副产品网络销售“832平台”,开展“三晋好粮油”区域品牌建设,拓宽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
针对不同类型帮扶对象实行差异化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强化开发式帮扶,对弱劳动力、半劳动力实施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对无劳动能力的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持续深化市域内县际结对帮扶和“万企兴万村”山西行动,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此外,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确保有劳动能力且有意愿的搬迁脱贫家庭每户至少1人稳定就业,解决搬迁群众住房困难等问题,促进搬迁群众社会融入。